貞觀政要 〔唐〕吳兢
目錄
吳兢自序
第一卷
論君道第一
論政體第二
第二卷
論任賢第三
房玄齡
杜如晦
魏徵
王珪
李靖
虞世南
李勣
馬周
論求諫第四
論納諫第五
直諫(附)
第三卷
論君臣鑒戒第六
論擇官第七
論封建第八
第四卷
論太子諸王定分第九
論尊敬師傅第十
論教戒太子諸王第十一
規諫太子第十二
第五卷
論仁義第十三
論忠義第十四
論孝友第十五
房玄齡
虞世南
元嘉
元軌
史行昌
論公平第十六
論誠信第十七
第六卷
論儉約第十八
論謙讓第十九
論仁惻第二十
慎所好第二十一
慎言語第二十二
杜讒邪第二十三
論悔過第二十四
論奢縱第二十五
論貪鄙第二十六
第七卷
崇儒學第二十七
論文史第二十八
論禮樂第二十九
第八卷
論務農第三十
論刑法第三十一
論赦令第三十二
論貢賦第三十三
辯興亡第三十四
第九卷
議征伐第三十五
議安邊第三十六
第十卷
論行幸第三十七
論畋獵第三十八
論災祥第三十九
論慎終第四十
吳兢自序
有唐良相。曰。侍中安陽公。中書令河東公。以時逢聖明。位居宰輔。寅亮帝道。弼諧王政。恐一物之乖所。慮四維之不張。每克己勵精。緬懷故實。未嘗有乏。太宗時政化。良足可觀。振古而來。未之有也。至於垂世立教之美。典謨諫奏之詞。可以弘闡大猷。增崇至道者。爰命不才。備加甄錄。體制大略。咸發成規。於是綴集所聞。參詳舊史。撮其指要。舉其宏綱。詞兼質文。義在懲勸。人倫之紀備矣。軍國之政存焉。凡一帙一十卷。合四十篇。名曰。貞觀政要。庶乎有國有家者。克遵前軌。擇善而從。則可久之業益彰矣。可大之功尤著矣。豈必祖述堯舜。憲草文武而已哉。其篇目次列之于左。
貞觀政要卷第一
論君道一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損百姓以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若安天下。必須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曲。上理而下亂者。朕每思傷其身者。不在外物。皆由嗜欲以成其禍。若耽嗜滋味。玩悅聲色。所欲既多。所損亦大。既妨政事。又擾生人。且復出一非理之言。萬姓為之解體。怨讟既作。離叛亦興。朕每思此。不敢縱逸。
諫議大夫魏徵對曰。古者聖哲之主。皆亦近取諸身。故能遠體諸物。昔楚聘詹何。問其理國之要。詹何對以脩身之術。楚王又問。理國何如。詹何曰。未聞身理而國亂者。陛下所明。實同古義。
貞觀二年。太宗問魏徵曰。何謂為明君。暗君。徵曰。君之所以明者。兼聽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詩云。先人有言。詢于芻蕘。昔唐虞之理。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聰。是以聖無不照。故共鯀之徒不能塞也。靖言庸回不能惑也。秦二世則隱藏其身。捐隔疏賤。而偏信趙高。及天下潰叛。不得聞也。梁武帝偏信朱异。而侯景舉兵向闕。竟不得知也。隋煬帝偏信虞世基。而諸賊攻城剽邑。亦不得知也。是故人君兼聽納下。則貴臣不得壅蔽。而下情必得上通也。太宗甚善其言。
貞觀十年。太宗謂侍臣曰。帝王之業。草創與守成孰難。尚書左僕射房玄齡對曰。天地草昧。羣雄競起。攻破乃降。戰勝乃剋。由此言之。草創為難。魏徵對曰。帝王之起。必承衰亂。覆彼昏狡。百姓樂推。四海歸命。天授人與。乃不為難。然既得之後。志趣驕逸。百姓欲靜。而徭役不休。百姓凋殘。而侈務不息。國之衰弊。恆由此起。以斯而言。守成則難。太宗曰。玄齡昔從我定天下。備嘗艱苦。出萬死而遇一生。所以見草創之難也。魏徵與我安天下。慮生驕逸之端。必踐危亡之地。所以見守成之難也。今草創之難。既已往矣。守成之難者。當思與公等慎之。
貞觀十一年。特進魏徵上疏曰。臣觀自古。受圖膺運。繼體守文。控御英雄。南面臨下。皆欲配厚德於天地。齊高明於日月。本支百世。傳祚無窮。然而克終者鮮。敗亡相繼。其故何哉。所以求之。失其道也。殷鑒不遠。可得而言。
昔在有隋。統一寰宇。甲兵彊銳。三十餘年。風行萬里。威動殊俗。一旦舉而棄之。盡為他人之有。彼煬帝豈惡天下之治安。不欲社稷之長久。故行桀虐。以就滅亡哉。恃其富強。不虞後患。驅天下以從欲。罄萬物而自奉。採域中之子女。求遠方之奇異。宮苑是飾。臺榭是崇。徭役無時。干戈不戢。外示嚴重。內多險忌。讒邪者必受其福。忠正者莫保其生。上下相蒙。君臣道隔。民不堪命。率土分崩。遂以四海之尊。殞於匹夫之手。子孫殄絕。為天下笑。可不痛哉。聖哲乘機。拯其危溺。八柱傾而復正。四維弛而更張。遠肅邇安。不踰於期月。勝殘去殺。無待於百年。
今宮觀臺榭。盡居之矣。奇珍異物。盡收之矣。姬姜淑媛。盡侍於側矣。四海九州。盡為臣妾矣。若能鑒彼之所以失。念我之所以得。日慎一日。雖休勿休。焚鹿臺之寶衣。毀阿房之廣殿。懼危亡於峻宇。思安處於卑宮。則神化潛通。無為而治。德之上也。若成功不毀。即仍其舊。除其不急。損之又損。雜茅茨於桂棟。參玉砌以土堦。悅以使人。不竭其力。常念居之者逸。作之者勞。億兆悅以子來。羣生仰而遂性。德之次也。若惟聖罔念。不慎厥終。忘締搆之艱難。謂天命之可恃。忽采椽之恭儉。追雕牆之靡麗。因其基以廣之。增其舊而飾之。觸類而長。不知止足。人不見德。而勞役是聞。斯為下矣。譬之負薪救火。揚湯止沸。以暴易亂。與亂同道。莫可測也。後嗣何觀。
夫事無可觀則人怨。人怨則神怒。神怒則災害必生。災害既生則禍亂必作。禍亂既作。而能以身名全者。鮮矣。順天革命之后。將隆七百之祚。貽厥子孫。傳之萬葉。難得易失。可不念哉。
是月。徵又上疏曰。臣聞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思國之安者。必積其德義。源不深而望流之遠。根不固而求木之長。德不厚而思國之理。臣雖下愚。知其不可。而況於明哲乎。人君當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將崇極天之峻。永保無疆之休。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儉。德不處其厚。情不勝其欲。斯亦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長者也。
凡百元首。承天景命。莫不殷憂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有善始者實繁。能克終者蓋寡。豈取之易。而守之難乎。昔取之而有餘。今守之而不足。何也。夫在殷憂。必竭誠以待下。既得志。則縱情以傲物。竭誠。則胡越為一體。傲物。則骨肉為行路。雖董之以嚴刑。震之以威怒。終苟免而不懷仁。貌恭而不心服。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載舟覆舟。所宜深慎。奔車朽索。其可忽乎。
君人者。誠能見可欲。則思知足以自戒。將有作。則思知止以安人。念高危。則思謙沖而自牧。懼滿溢。則思江海下百川。樂盤遊。則思三驅以為度。憂懈怠。則思慎始而敬終。慮壅蔽。則思虛心以納下。想纔邪。則思正身以黜惡。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罰所及。則思無因怒而濫刑。
總此十思。弘茲九德。簡能而任之。擇善而從之。則智者盡其謀。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効其忠。文武爭馳。君臣無事。可以盡豫遊之樂。可以養松喬之壽。鳴琴垂拱。不言而化。何必勞神苦思。代下司職。役聰明之耳目。虧無為之大道哉。
太宗手詔答曰。省頻抗表。誠極忠款。言窮切至。披覽忘倦。每達宵分。非公體國情深。啟沃義重。豈能不以良圖。匡其不及。
朕聞晉武帝自平吳已後。務在驕奢。不復留心治政。何曾退朝謂其子劭曰。吾每見主上。不論經國遠圖。但說平生常語。此非貽厥子孫者。爾身猶可以免。指諸孫曰。此等必遇亂死。及孫綏。果為淫刑所戳。前史美之。以為明於先見。朕意不然。謂曾之不忠。其罪大矣。夫為人臣。當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所以共為理也。曾位極臺司。名器崇重。當直辭正諫。論道佐時。今乃退有後言。進無廷諍。以為明智。不亦謬乎。危而不持。焉用彼相。
公之所陳。朕聞過矣。當置之几案。事等弦韋。必望收彼桑榆。期之歲暮。不使康哉良哉獨美於往日。若魚若水遂爽於當今。遲復嘉謀。犯而無隱。朕將虛襟靜志。敬佇德音。
貞觀十五年。太宗謂侍臣曰。守天下難易。侍中魏徵對曰。甚難。太宗曰。任賢能。受諫諍。即可。何謂為難。徵曰。觀自古帝王。在於憂危之間。則任賢受諫。及至安樂。必懷寬怠。言事者惟令兢懼。日陵月替。以至危亡。聖人所以居安思危。正為此也。安而能懼。豈不為難。
論政體第二
貞觀初。太宗謂蕭瑀曰。朕少好弓矢。自謂能盡其妙。近得良弓十數。以示弓工。乃曰。皆非良材也。朕問其故。工曰。木心不正。則脈理皆邪。弓雖剛勁。而遣箭不直。非良弓也。朕始悟焉。朕以弧矢定四方。用弓多矣。而猶不得其理。況朕有天下之日淺。得為理之意固未及於弓。弓猶失之。而況於理乎。
自是詔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書內省。每召見。皆賜坐與語。詢訪外事。務知百姓利害。政教得失焉。
貞觀元年。太宗謂黃門侍郎王珪曰。中書所出詔勑。頗有意見不同。或兼錯失而相正以否。元置中書。門下。本擬相防過誤。人之意見。每或不同。有所是非。本為公事。或有護己之短。忌聞其失。有是有非。銜以為怨。或有苟避私隙。相惜顏面。知非政事。遂即施行。難違一官之小情。頓為萬人之大弊。此實亡國之政。卿輩特須在意防也。隋日內外庶官。政以依違。而致禍亂。人多不能深思此理。當時皆謂禍不及身。面從背言。不以為患。後至大亂一起。家國俱喪。雖有脫身之人。縱不遭刑戮。皆辛苦僅免。甚為時論所貶黜。卿等特須滅私徇公。堅守直道。庶事相啟沃。勿上下雷同也。
貞觀二年。太宗問黃門侍郎王珪曰。近代君臣理國。多劣於前古。何也。對曰。古之帝王為政。皆志尚清靜。以百姓之心為心。近代則唯損百姓。以適其欲。所任用大臣。復非經術之士。漢家宰相。無不精通一經。朝廷若有疑事。皆引經決定。由是人識禮教。理致太平。近代重武輕儒。或參以法律。儒行既虧。淳風大壞。太宗深然其言。自此百官中有學業優長。兼識政體者。多進其階品。累加遷擢焉。
貞觀三年。太宗謂侍臣曰。中書。門下。機要之司。擢才而居。委任實重。詔勑如有不穩便。皆須執論。比來惟覺阿旨順情。唯唯苟過。遂無一言諫諍者。豈是道理。若惟署詔勑。行文書而已。人誰不堪。何煩簡擇。以相委付。自今詔勑疑有不穩便。必須執言。無得妄有畏懼。知而寢默。
貞觀四年。太宗問蕭瑀曰。隋文帝何如主也。對曰。克己復禮。勤勞思政。每一坐朝。或至日昃。五品已上。引坐論事。宿衛之士。傳飱而食。雖性非仁明。亦是勵精之主。
太宗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此人性至察而心不明。夫心暗則照有不通。至察則多疑於物。又欺孤兒寡婦以得天下。恆恐羣臣內懷不服。不肯信任百司。每事皆自決斷。雖則勞神苦形。未能盡合於理。朝臣既知其意。亦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即承順而已。朕意則不然。以天下之廣。四海之眾。千端萬緒。須合變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籌畫。於事穩便。方可奏行。豈得以一日萬機。獨斷一人之慮也。且日斷十事。五條不中。中者信善。其如不中者何。以日繼月。乃至累年。乖謬既多。不亡何待。豈如廣任賢良。高居深視。法令嚴肅。誰敢為非。因令諸司。若詔勑頒下。有未穩便者。必須執奏。不得順旨便即施行。務盡臣下之意。
貞觀五年。太宗謂侍臣曰。治國與養病無異也。病人覺愈。彌須將護。若有觸犯。必至殞命。治國亦然。天下稍安。尤須兢慎。若便驕逸。必至喪敗。今天下安危。繫之於朕。故日慎一日。雖休勿休。然耳目股肱。寄於卿輩。既義均一體。宜協力同心。事有不安。可極言無隱。儻君臣相疑。不能備盡肝膈。實為國之大害也。
貞觀六年。太宗謂侍臣曰。看古之帝王。有興有衰。猶朝之有暮。皆為蔽其耳目。不知時政得失。忠正者不言。邪諂者日進。既不見過。所以至於滅亡。朕既在九重。不能盡見天下事。故布之卿等。以為朕之耳目。莫以天下無事。四海安寧。便不存意。可愛非君。可畏非民。天子者。有道則人推而為主。無道則人棄而不用。語可畏也。
魏徵對曰。自古失國之主。皆為居安忘危。處理忘亂。所以不能長久。今陛下富有四海。內外清晏。能留心理道。常臨深履薄。國家曆數。自然靈長。臣又聞古語云。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陛下以為可畏。誠如聖旨。
貞觀六年。太宗謂侍臣曰。古人云。危而不持。顛而不扶。焉用彼相。君臣之義。得不盡忠匡救乎。朕嘗讀書。見桀殺關龍逄。漢誅鼂錯。未嘗不廢書歎息。公等但能正詞直諫。裨益政教。終不以犯顏忤旨。妄有誅責。朕比來臨朝斷決。亦有乖於律令者。公等以為小事。遂不執言。凡大事皆起於小事。小事不論。大事又將不可救。社稷傾危。莫不由此。隋主殘暴。身死匹夫之手。率土蒼生罕聞嗟痛。公等為朕思隋氏滅亡之事。朕為公等思龍逄。鼂錯之誅。君臣保全。豈不美哉。
貞觀七年。太宗與秘書監魏徵從容論自古理政得失。因曰。當今大亂之後。造次不可致理。徵曰。不然。凡人在危困。則憂死亡。憂死亡。則思理。思理則易教。然則亂後易教。猶飢人易食也。太宗曰。善人為邦百年。然後勝殘去殺。大亂之後。將求致理。寧可造次而望乎。徵曰。此據常人。不在聖哲。若聖哲施化。上下同心。人應如響。不疾而速。朞月而可。信不為難。三年成功。猶謂其晚。太宗以為然。
封德彝等對曰。三代以後。人漸澆訛。故秦任法律。漢雜霸道。皆欲理而不能。豈能理而不欲。若信魏徵所說。恐敗亂國家。徵曰。五帝。三王。不易人而理。行帝道則帝。行王道則王。在於當時所理。化之而已。考之載籍。可得而知。昔黃帝與蚩尤七十餘戰。其亂甚矣。既勝之後。便致太平。九黎亂德。顓頊征之。既克之後。不失其理。桀為亂虐。而湯放之。在湯之代。即致太平。紂為無道。武王伐之。成王之代。亦致太平。若言人漸澆訛。不及純樸。至今應悉為鬼魅。寧可復得而教化耶。德彝等無以難之。然咸以為不可。
太宗每力行不倦。數年間。海內康寧。突厥破滅。因謂羣臣曰。貞觀初。人皆異論。云當今必不可行帝道王道,惟魏徵勸我。既從其言。不過數載。遂得華夏安寧。遠戎賓服。突厥自古以來。常為中國勍敵。今酋長並帶刀宿衛。部落皆襲衣冠。使我遂至於此。皆魏徵之力也。顧謂徵曰。玉雖有美質在於石間。不值良工琢磨。與瓦礫不別。若遇良工。即為萬代之寶。朕雖無美質。為公所切磋。勞公約朕以仁義。弘朕以道德。使朕功業至此。公亦足為良工爾。
貞觀八年。太宗謂侍臣曰。隋時百姓。縱有財物。豈得保此。自朕有天下以來。存心撫養。無有所科差。人人皆得營生。守其資財。即朕所賜。向使朕科喚不已。雖數資賞賜。亦不如不得。魏徵對曰。堯舜在上。百姓亦云耕田而食。鑿井而飲。含哺鼓腹。而云帝何力於其間矣。今陛下如此含養。百姓可謂日用而不知。又奏稱。晉文公出田。逐獸於碭。入大澤。迷不知所出。其中有漁者。文公謂曰。我。若君也。道將安出。我且厚賜若。漁者曰。臣願有獻。文公出澤而受之。於是送出澤。文公曰。今子之所欲教寡人者。何也。願受之。漁者曰。鴻鵠保河海。厭而徙之小澤。則有矰丸之憂。黿鼉保深淵。厭而出之淺渚。必有釣射之憂。今君出獸碭入至此。何行之太遠也。文公曰。善哉。謂從者記漁者名。漁者曰。君何以名。君尊天事地。敬社稷。保四海。慈愛萬人。薄賦歛。輕租稅。臣亦與焉。君不尊天。不事地。不敬社稷。不固四海。外失禮於諸侯。內逆人心。一國流亡。漁者雖有厚賜。不得保也。遂辭不受。太宗曰。卿言是也。
貞觀九年。太宗謂侍臣曰。往昔初平京師。宮中美女珍玩。無院不滿。煬帝意猶不足。徵求無已。兼東西征討。窮兵黷武。百姓不堪。遂致亡滅。此皆朕所目見。故夙夜孜孜。惟欲清淨。使天下無事。遂得徭役不興。年穀豐稔。百姓安樂。夫治國猶如栽樹。本根不搖。則枝葉茂榮。君能清淨。百姓何得不安樂乎。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或君亂於上。臣理於下。或臣亂於下。君理於上。二者苟逢。何者為甚。特進魏徵對曰。君心理。則照見下非。誅一勸百。誰敢不畏威盡力。若昏暴於上。忠諫不從。雖百里奚。伍子胥之在虞。吳。不救其禍。敗亡亦繼。
太宗曰。必如此。齊文宣昏暴。楊遵彥以正道扶之。得理何也。徵曰。遵彥彌縫暴主。救理蒼生。纔得免亂。亦甚危苦。與人主嚴明。臣下畏法。直言正諫。皆見信用。不可同年而語也。
貞觀十九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觀古來帝王。驕矜而取敗者。不可勝數。不能遠述古昔。至如晉武平吳。隋文伐陳。已後。心逾驕奢。自矜諸己。臣下不復敢言。政道因茲施紊。朕自平定突厥。破高麗已後。兼并鐵勒。席捲沙漠。以為州縣。夷狄遠服。聲教益廣。朕恐懷驕矜。恆自抑折。日旰而食。坐以待晨。每思臣下有讜言直諫。可以施於政教者。當拭目以師友待之。如此。庶幾於時康道泰爾。
。米穀踊貴。突厥侵擾。州縣騷然。帝志在憂人。銳精為政。崇尚節儉。大布恩德。太宗自即位之始。霜旱為
是時。自京師及河東。河南。隴右。饑饉尤甚。一匹絹纔得一斗米。百姓雖東西逐食。未嘗嗟怨。莫不至安。自貞觀三年。關中豐熟。咸自歸鄉。竟無一人逃散。其得人心如此。加以從諫如流。雅好儒術。孜孜求士。務在擇官。改革舊弊。興復制度。每因一事。觸類為善。
初。息隱。海陵之黨。同謀害太宗者。數百千人。事寧。復引居左右近侍。心術豁然。不有疑阻。時論以為能斷決大事。得帝王之體。深惡官吏貪濁。有枉法受財者。必無赦免。在京流外有犯贓者。皆遣執奏。隨其所犯。寘以重法。由是官吏多自清謹制駁。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跡。無敢侵欺細人。商旅野次。無復盜賊。囹圄常空。馬牛布野。外戶不閉。又頻致豐稔。米斗三四錢。行旅自京師至於嶺表。自山東至於滄海。皆不賷糧。取給於路。入山東村落。行客經過者。必厚加供待。或發時有贈遺。此皆古昔未有也。